在經濟特區、經濟技術開發區、西部地區享受15%,在沿海開放區享受24%的低稅率;
生產性外企從開始獲利的年度起,享受「兩免三減」政策,即第一年和第二年免交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減半交納。而經營期限在10年以上的外企,可再享有5年減免期,最低稅率可達10%。
外資在再投資、技術轉讓等方面還享有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