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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政府去年推出沒有約束力的工資保障運動,卻未有包括飲食業。有調查發現,本港7間大學的外判食肆,員工的平均時薪只有23元,浸會大學的平均時薪最低,只有20.5元;以個別職位計,嶺南大學更有員工時薪低至13元。負責調查的團體促請大學與外判食肆訂新合約,將工資訂明在30元以上。
飲食及酒店業職工總會去年10月至今年2月訪問7間大學,合共216名大學外判食肆員工,發現他們的平均工資只有23.57元,低於保安員28元及清潔工24元的平均工資,其中香港浸會大學的平均工資最低,僅得20.5元。若按工種比較,負責清潔及傳菜的職工薪金最低,只有18.6元,嶺南大學的食肆更有員工時薪低至13.19元。
逾7成員工 日做逾10小時
調查發現,受訪員工平均每日工時為9.62小時,逾7成工時長達10小時以上,當中3成半人是需要加班,最長工時更達14小時。工時長,容易導致職業勞損,6成人指身體不時感到不適或痛楚,2成人更曾受創工傷,大部分只會自行買藥膏、藥酒處理,或自行按摩減輕痛楚,多達3成人甚至選擇不去處理。
該會發言人潘文瀚表示,政府去年推出沒有約束力的工資保障運動,卻只涵蓋清潔及保安兩個行業,漠視其他低薪行業。他指出,大學理應承擔社會及道德的責任,保障外判食肆員工的工資及工時,並促請大學與外判食肆簽訂新合約,訂明工資不可低於時薪30元。
浸大發言人表示,大學在外判餐廳承辦合約中,已列明飲食業界的工資中位數,要求承辦商跟進,承辦商亦一直應要求執行合約,如發現有違反合約,大學會嚴正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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