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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界人士冀望,用宗教重新構建社會誠信。
全國政協常委、原甘肅省政協副主席鄧成城指出,宗教具有兩重性,它所包含的倫理道德的內容,與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道德要求,有許多相容相通之處。但宗教作為意識形態,與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又有著本質區別,在一定條件下,其消極作用可能破壞和諧社會。
中國天主教愛國會副主席、政協委員劉柏年就指出,內地多數天主教教區尚未進行社團登記,以及目前省級以下的天主教愛國組織中多數處於「三無」的狀態,這些處理不好,將成為構建和諧社會的隱患。
中國基督教協會會長、政協委員曹聖潔同時表示,近年來基督教在知識分子階層和新的社會階層傳播很快,也構成了信教一方與不信教一方新的利益關係。而在處理新的利益關係上稍有不妥,消極作用就會凸顯出來,成為和諧社會構建進程中的阻力。
委員倡設宗教專職官員
全國政協常委、伊斯蘭教阿訇韓生貴亦指出,宗教工作涉及面廣,政治性和政策性強,但在國內基層,真正懂宗教、懂政策的幹部並不多,個別官員對做好宗教工作的重要性和責任意識認識不強,存在「不願管,不會管,不敢管」的現象,尤其在一些較為複雜尖銳的問題出現時,往往不夠冷靜,在未弄清事情的來龍去脈,就急忙下結論作決定,方法簡單,結果使事態擴大升級,造成嚴重後果。
為了消除上述宗教原因引發的不穩定因素,韓生貴建議,有關部門應盡快建設一支能理解相關宗教政策,掌握一定民族和宗教知識,熱心宗教工作,有能力和敢於負責地開展宗教工作的官員團隊。
此外,由於宗教教職人員對信教群眾有著特殊的影響力,有關部門應對宗教教職人員加以引導,使他們成為政府開展好宗教工作不可替代的依靠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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