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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3月13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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喬曉陽:基本法15條不能改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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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喬曉陽(右)出席港區人大小組討論會。本報北京傳真

 【本報兩會報道組北京12日電】身兼基本法委員會主任的全國人大副秘書長喬曉陽今天出席港區人大小組討論會後,澄清昨日有關他談及修改《基本法》的報道。他指出,昨日所說的三點,第一《基本法》是香港的憲制性法律,其穩定性是對香港社會穩定的一個根本的保障,其權威性是建立在穩定之上;第二《基本法》不是不可以修改,159條規定了修改的機制;第三修改是有底線的,這就是《基本法》159條的明確規定,任何修改不能與國家對香港的基本方針相牴觸。

修改不能抵觸基本方針

 他續說,今天有報紙「無心失誤」:「寫比如基本法第15條是可以改的,關鍵是怎樣改,但第15條剛剛是中央政府依照本法第四章規定任命特區行政長官和特區主要官員。這誤解便大了。」他強調:「這正是我所說的底線,這一條無論如何都不能改,這是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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