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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會稱過去一年有員工投訴,飲食業拖欠強積金近二百萬元。資料圖片
【本報訊】一名餐廳前僱員聯同飲食酒店業職工總會的代表,到灣仔一間餐廳門外抗議,投訴該店僱主拖欠部分員工強積金供款長達一年,並有員工向積金局投訴後,遭僱主解僱,餐廳已報警求助。工會指出,過去一年,共接獲約600名飲食業界僱員的投訴,指被僱主拖欠強積金供款,估計總數約190萬元。
工會要求積金局,接獲投訴後,在不公布員工姓名情況下進行調查,以及加強巡察和執法。
另外,從事零售業的江萍因違反《僱傭條例》支付工資的規定,被勞工處檢控,昨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罰款16000元。該僱主沒有按照《僱傭條例》規定,在工資期屆滿後7天內支付工資予一名僱員,涉及款額2800元,因此被起訴。
勞工處呼籲僱員如被拖欠薪金,應立即致電該處的熱線2815 2200作出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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