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檢索 | 新用戶 | 加入最愛 | 本報PDF版 | | 簡體 
2007年3月15日 星期四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內地 >> 正文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東莞幹部 房屋交易須上報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03-15]

 【本報珠三角新聞中心記者胡明東莞14日電】昨日,東莞市紀委專門下發了《2007年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專項工作實施意見》,對東莞各單位的公職人員作出明確要求,其中提出要健全領導幹部房產交易報告制度和領導幹部住房情況數據庫,並規定東莞各級領導幹部對個人擁有和使用住房的情況要進行報告。

 據該《意見》,東莞市紀委部門將加強信訪核查,嚴肅查處領導幹部在房屋買賣置換中獲取不正當利益行為,並選擇典型案件進行通報。同時,紀委部門還將組織對全市執行領導幹部出國(境)審批制度和證件集中管理制度情況進行一次檢查。據悉,去年東莞市就出現領導幹部出境賭博事件,塘廈鎮原鎮長李為民挪用公款1.1億元到澳門賭博,被當地法院判處20年徒刑。對此,當地紀委部門表示,此舉將防止該類事件再次發生,糾正以學習考察為名組織公款出國旅遊行為。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內地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