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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市翔安區農民陳某為湊錢給女兒交學費而盜竊耕牛,被判刑7個月。提審過程中,49歲的陳某眼含淚水說:「開始我也想不去,後來想到我女兒第2天要交書本費,可家裡卻已窮得叮噹響,實在無奈。」區檢察院同情事主的苦況,資助其女兒學費500元。這是該市實施的首例政法部門對被告者家屬經濟資助,專家呼籲這一人性化關懷應制度化。
不慎燒山 種樹補過
此外,重慶市年逾6旬的老漢邱天仕和周心龍不慎引發一場大火,燒遍了142畝山地,去年底被判「種樹補過」。
案發當時二人點麻稈作火把,路過松林時將快要燃盡的麻稈隨手扔在路上。等發現山林失火後,趕回撲救已無力回天,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萬餘元。縣法院以失火罪,一審分別判處邱和周有期徒刑3年半和3年。兩人上訴,願全力彌補損失。
考慮到邱是五保戶,周是貧困戶,兩人又都是文盲,發現失火後曾返回撲救,認罪態度好,重慶市二中院作出「史無前例」的終審判決:改判邱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改判周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同時責令兩人「種樹補過」。 ■《廈門日報》、《重慶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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