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政協委員、四川省檢察院副檢察長陳文華表示,自己曾於2004年遞交提案,希望對「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要加大懲罰力度,後來得到的答覆雖然很好,但這麼多年以來就一直沒有落實,很遺憾。
陳文華說,很多職務犯罪,很難查,即便不明財產很多,刑法的定罪也很輕,最高5年,100萬判刑5年,1000萬的也是5年,我覺得判得太輕,也不公平。所以我2004年和2005年兩次提了這個提案,希望加大對「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懲罰力度,但始終沒有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