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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3月16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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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蔭權:23條立法非優先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03-16]

 【本報訊】香港人似乎對23條立法仍然敏感。在論壇上,有傳媒向曾蔭權發問:「倘中央政府要求特區政府自行為23條立法,否則普選便無得傾,你會點做?」曾蔭權馬上糾正:「你的說法根本是一錯誤假設。」他強調,為23條立法是香港的憲制責任,但香港人有懷疑、有憂慮,需要等待時機處理。

 他強調,自己連任後,未來5年還有許多經濟、民生及教育等問題較23條立法更重要,故「23條立法唔係優先處理的項目」。他指出,對中央政府的要求,特區政府一定會正面回應,他亦相信中央政府,是合理的,一定會聽香港市民意見,一定會回應香港人訴求,可爭取到中央政府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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