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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3月17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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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國興辭任調委會主席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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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國興表示,為確保聆訊的公正性,故作出避席決定,並將建議行政長官撤換主席,以確保聆訊不會延誤。本報記者曾慶威 攝

 【本報訊】(記者 夏志禮)教院風波聆訊再度出現變數,由行政長官委任為獨立調查委員會主席的胡國興,因顧慮自己與事件其中一位主角、教統局前常任秘書長羅范椒芬有工作上關係,令外界質疑其決定會有偏頗,於昨晚的聆訊上自行決定避席,不再跟進教院事件。胡於席間坦言,這是最好的解決方法。

 胡於聆訊中表示,於本月9日收到由教院副校長陸鴻基呈交的證據,首度證實委員會處理的3項指控中,第2項有關要求教院校長莫禮時辭退4名教院學者的高官,就是羅范椒芬。他雖已於其後申報個人利益,但由於胡現時正同時兼任截取通訊及監察事務專員,工作上與現擔任廉政專員的羅有持續關係,他認為這會讓作為「公正的觀察者」的大眾,認為他的決定「有可能出現偏頗」(possibility of bias),因此他認為撤換主席是最好的做法。

莫陸律師要求換主席

 教院校長莫禮時和副校長陸鴻基的代表律師,在本月14日的聆訊就有關理由要求撤換胡擔任委員會主席,並由委員會在昨晚的聆訊中決定。

 昨日聆訊中,代表陸、莫二人的資深大律師麥高義(Gerard McCoy)席間向胡國興提出撤換的4大理據,包括胡擔任樹仁校董、與李國章有一定關係及其妹胡肖霞與李國章有衝突等(見另表),胡一度向麥高義笑言,自己申報樹仁校董是希望消除大眾質疑其與高教界的關係,想不到對方會想像到與李國章有關的層面。

 席間多個與會代表均對胡續任主席沒有意見。代表教統局的資深大律師莫樹聯表示,胡國興負責監察廉署工作,與廉政專員羅范椒芬並非商業夥伴,更非麥高義所指是一段法定上的「婚姻」,而他與羅范椒芬的工作關係,也受到法例的規範,而胡作為專業的司法人員,必能專業獨立地履行工作,「不能想像有人會懷疑他的決定。」

學者指胡退任屬明智

 委員會代表律師余若海亦認同莫的觀點。不過他向胡指出,由於工作上胡與羅有往來,並需要對羅的匯報及工作予以信任,所以不能排除外界對胡的決定感到焦慮及懷疑,因此希望胡國興仔細考慮各種情況。胡國興則表示,理解余所提出的觀點,「如果我找到對羅范椒芬不利的理據,我會否潛意識或下意識地迴避問題,以免影響我們二人的工作關係呢?」最後胡在休庭商議後作出退任的決定。另一委員李澤培的身份則未受質疑。

 對於胡退任的決定,陸鴻基回應表示尊重,期望委員會公開、公平及獨立,希望其決定不會令原定4個月內完成的聆訊有所延誤。

 申請成為聆訊證人的前教院講師葉建源表示,胡退任主席可避嫌,令聆訊各方更公平公正及令外界信服。他指由於聆訊會對各方工作有影響,希望可盡快重新啟動,期望盡早能完成,他建議可以委任已退休的法官當委員會新主席,「少些利益關係應比較適合。」

 中文大學政治及行政學系高級導師蔡子強則指,胡的退任是明智決定,可避免在聆訊有結果時才被人質疑。不過他認為胡其實可更早作有關決定,以免被質疑浪費資源及時間,或甚至拉上意圖拖延至特首選舉後的揣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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