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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18歲孖生兄弟將同父異母的10歲繼妹當作性奴,趁繼母熟睡期間與她性交,直至女童因盆骨炎入院時,驗出處女膜不完整始揭發事件。孖仔早前承認非法性交及非禮等14項罪名,兩人被判囚5年。法官昨判刑時形容這是一宗悲劇,怒斥兩人行為等同強姦,又指事主因此受到嚴重精神創傷,致投靠不良分子以尋找慰藉。
兩名孖生被告昨由囚車押抵高等法院接受判刑,弟弟一直於犯人欄中拭眼淚,哭至兩頰通紅;反之,鄰座的兄長卻異常鎮定,聽罷判刑結果仍木無表情,而席間亦有一中年婦人哭著聆聽判決。
事主受嚴重精神創傷
高院暫委法官潘敏琦表示,事主的影響報告顯示她受到嚴重的精神創傷,自覺被兩兄看不起,自我價值觀低,而當她前往羈留所探望兄長時,亦感到很內疚,認為他們因自己才會入獄。事主於上月離家出走,於本月初才回家,其母雖向心理專家指女兒於事後與兩兄的關係仍然良好,但事主卻表示不想再理會兩兄和判刑結果,顯示事主未能將心中所想與母親溝通,失去安全感和信任。法官又指,儘管兩人不清楚跟事主有否血緣關係,兩被告因與事主是一家人才會互相認識,故不應藉此關係肆意侵犯;再者,兩人清楚知道事主的年齡卻「明知犯案」,把事主當作他們的「性工具」,而他們於兩年內持續犯案,可見非一時衝動,而性交時沒有使用安全套和輪流性交更加重罪責,故反對將兩人判入教導所,認為不足以反映案情的嚴重性。
稱案情嚴重 官拒判教導
辯方求情時呈上兩被告的感化官和心理學家報告。感化官報告顯示兩人均對性觀念混淆,不懂控制自己的性慾,一時衝動才會侵犯事主,哥哥更因父親在臨終時質疑兩人是否親生,誤以為跟繼妹沒有血緣關係,更把她當作女友;但他們已得到教訓,明白對事主造成的傷害,感到十分懊悔,願意接受懲罰,並承諾會改過自新。兩人的心理報告則指他們沒有心理問題,但建議於出獄後嚴密監視兩人與事主的來往。
辯方律師又指,事主早前曾撰寫求情信,指兩兄長因年少無知才會犯事,希望法官予以輕判。而事主的家人則表示不會再帶事主前往探望兄長,於兩人出獄後亦會把他們跟事主分開,不希望事主受到情緒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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