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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3月18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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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稱搞「新憲」 非「法理台獨」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03-18]

 【本報訊】據東森新聞17日消息:陳水扁17日上午參加「憲法變遷與憲政改造」國際學術研討會開幕儀式,並應邀致詞。針對催生「新憲」一事,陳水扁辯稱,不是邁向「法理台獨」,而是經過改造,確定台灣民主成果。陳水扁還稱,台灣需要一部「合時、合身、合用」的「新憲法」,這是台灣邁向真正自由、民主、完整而正常的「國家」時,必須積極奮鬥的目標,也是台灣人民不能夠被限制與剝奪的基本人權。

 陳水扁表示,催生「新憲」絕對不是台灣特有的現象,也不是為了鞏固特定的政權而量身打造,「而是所有新興民主國家在鞏固與深化民主時必經的道路。」更重要的,催生「新憲」也不是像大陸所宣稱的是所謂的「邁向法理台獨」,而是要透過「憲政改造」的工程來確認過去二、三十年台灣人民奮鬥而來的民主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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