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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4月,巨貪、原河北省外貿廳副廳長李友燦被俄遣返回國。
【本報訊】據《瞭望東方週刊》20日報道:中國反腐敗格局正進行重大調整,被寄予厚望的國家預防腐敗局「三定」方案已通過中央編制委員會批准,目前正在確定國家預防腐敗局的運作模式。據悉,中紀委近期在北京先後3次召集智囊研究機構和高校的專家對此進行討論,目前意見傾向選擇香港廉署模式。
「國家預防腐敗局有可能借鑒香港廉政公署或者新加坡貪污調查局(CPIB)的經驗。」中央黨校反腐專家林�F認為,「這是中共中央第一次明確提出反腐敗的『戰略方針』,對2007年乃至十七大之後的反腐安排,都將產生重要影響。」
兩模式成討論焦點
事實上,近幾年來,內地的反腐敗機構與香港廉政公署的交流日益緊密,在交流經驗的同時,也加強了反腐敗合作機制。2007年初,香港廉政專員羅范椒芬應最高人民檢察院邀請,來內地參觀交流,同時,與中紀委宣傳教育室也進行了溝通和交流。
曾經參與討論國家預防腐敗局籌建的專家表示,目前上報的方案中,兩種模式成為反腐專家討論的焦點:一種模式和目前各部委模式類似,通常一個副部級行政機構編制在110人左右;另一種模式與香港廉署相似,對應於不同行業和領域,由一個劃分不同專業的專家組成。
工作重點在於預防
知情人透露,在討論中不少反腐專家建議和香港廉署相似。據悉,中紀委近期在北京先後3次召集智囊研究機構和高校的專家學者,座談十六大以來反腐倡廉理論與實踐,聽取專家學者的意見和建議。
兩會期間,全國政協常委、監察部副部長陳昌智向媒體介紹,成立的國家預防腐敗局主要職能是進行宣傳、教育,進行制度的建設、機制體制的創新,以及在反腐敗上抓一些源頭性的工作。
閆群力表示,新成立的國家預防腐敗局其工作重點在於「預防」。 主要只能是進行宣傳、教育、制度建設、機制體制的創新。
「新成立的國家預防腐敗局將擁有更廣泛的職能和權力。」林�F認為,設立高級別的國家預防腐敗機構,正是在於能夠實現在政策制定、措施落實等方面的統一、高效和權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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