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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福燊說,市民應仔細了解保險條款及保障範圍。 本報記者梁嘉儀 攝
【本報訊】(記者 梁嘉儀)愛旅遊的香港人,投保旅遊保險時要留神,以免得不償失。保險索償投訴局去年共接獲392宗投訴個案,較前年增加14%,當中旅遊保險投訴更激增57.1%,包括有投保人在轉機乘坐接駁航班時,因機位爆滿而非天氣惡劣要滯留,但因非保障範圍內而不獲賠償。
保險索償投訴局昨日公布最多人投訴住院/醫療保險(108宗)、人壽/危疾保險(73宗),以及個人意外/傷殘保險(71宗),惟投訴上升幅度最大的是旅遊保險,從前年28宗,增至去年44宗。投訴類別主要是「保單條款的詮釋」及「沒有披露事實」。在處理的311宗投訴中,僅得61宗經調停下,保險公司和索償人達成和解,約為個案的兩成。
逾半投訴「證據不成立」
在接到的多個投訴,約74宗個案交由投訴委員會審理,涉及的索償總額達593萬港元,惟僅8宗得直,獲得賠償,賠償金額最高達50萬港元。在去年處理的個案中,51%結果是「表面證據不成立」,即根本無足夠理由索償,較前年上升10%。負責審議投訴的委員會主席徐福燊提醒市民,投保時應明白保單內容,以免爭拗。
由於愈來愈多人旅遊,涉及旅遊保險的索償亦上升。雖然大部分旅遊保單都會保障交通工具的行程延誤,但是有受保人,因天氣惡劣致未能趕及另一班接駁航班,當改乘另一接駁航機時又因機位爆滿而滯留。在要求索償時,第一程延誤屬保單保障範圍而獲賠,惟第二程延誤沒有機位,則不在保障範圍之內而不獲賠償。
此外,一些全年旅遊保單,當期滿再續新合約時,會視為全新保單。因此,在舊保單生效期內患上的疾病,在舊保單可獲賠,但在新保單時會視為「投保前已存在疾病」,不獲賠償。
徐福燊倡統一保單用字
徐福燊表示,旅遊保險索償增加與購買市民增多有關,建議業界應統一保單所用的字眼和保障範圍,減少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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