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檢索 | 新用戶 | 加入最愛 | 本報PDF版 | | 簡體 
2007年3月22日 星期四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要聞 >> 正文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證監會查「杭蕭」374億合同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03-22]

 【本報訊】據新華社21日電:中國證監會21日宣布,上市公司杭蕭鋼構宣稱簽署價值300多億元合同一事,以及這家公司股價異動情況已引起證券監管部門的高度關注。證監會已責成上海證券交易所和相關證監局就這家公司的信息披露問題,以及是否存在市場操縱、內幕交易的行為進行調查。

 中國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21日晚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一旦發現存在違法違規行為,將堅決查處,決不手軟。這是證監會首次在敏感問題沒有取得調查結論前向新聞界通報調查進展情況。

已建快速反應機制

 這位負責人說,針對目前股票市場股價異動及市場併購重組傳聞較多的問題,證監會已建立快速反應機制。一旦發現涉嫌違法違規行為的,堅決貫徹「及時發現、及時糾正、及時查處」的監管原則。

 今年2月中旬,註冊地址為杭州市蕭山經濟開發區的上市公司杭蕭鋼構發佈公告,宣稱簽訂了一筆價值300億元的境外項目。此後,這家主營建築鋼結構產品的公司又宣布它與中國國際基金公司簽署了安哥拉安居家園建設工程價值374億元的合同,其中產品銷售合同總價為248億餘元,施工合同總價為95億餘元。不久,這家公司又發佈公告稱,上述合同尚未有實質性的履行,如對方未支付相應款項,公司存在不繼續執行合同的可能。

 這家公司的股票價格從2月12日4.24元開盤,相繼出現10個漲停(即每日漲幅達到10%的上限)。到日前上海證券交易所強行停止這家公司股票交易時,該公司的股價已升至10.75元。

須及時澄清併購傳聞

 杭蕭鋼構的巨額合同及其股價的暴漲不僅引起眾多媒體的關注和質疑,也早已引起證券監管部門的關注。

 中國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及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切實履行職責,恪守誠信義務,確保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和公平。當市場出現涉及相關上市公司併購重組傳聞時,上市公司應按照規定立即予以澄清,給廣大投資者以公平的機會。

 根據中國證券法的規定,上市公司散布虛假消息,情節和後果嚴重的,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要聞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