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訊】一名67歲女子本月19日在粉嶺住宅進食燉鯇魚膽,在1.5小時後出現肚痛、嘔吐及肚瀉病徵,翌日入住公立醫院,現時肝、腎功能衰竭,情況嚴重。衛生防護中心現正調查其致病原因。食物安全中心表示,曾有文獻記載類似食物中毒個案,提醒市民避免進食鯉魚科魚類包括鯇魚的魚膽。
有文獻紀載,魚膽汁中含有極具強毒性的膽汁毒素「鯉醇硫酸酯納」和「組胺」等成分,不易被乙醇和熱破壞。其中的主要有毒成分為水溶性鯉醇硫酸酯鈉,可導致多臟器功能損傷,毒素首先被吸收並進入肝臟。
0.5公斤魚的魚膽就能使人中毒,5公斤以上魚的魚膽會致命。
此外,蛇膽亦有毒性,但由於蛇本身較輕,膽中積存的毒性成份沒有達到一定的量,故只有大量進食才會中毒。醫學界呼籲,無論生或熟,魚膽、蛇膽都不能吃。
專家:魚膽食用價值低
港九鮮魚行總會黃天雄表示,魚膽食用價值極低,魚販甚至認為「完全無用,當垃圾般掉去」,唯一用途是將生魚膽作藥用素材,相傳有清涼解熱之用。他認為,該名女子亦有可能夾雜其他藥材食用,「或會誤信藥方當藥用,否則不會腎臟衰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