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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三度非禮及強迫少男囚犯進行肛交的勞教中心主任陳國生。
【本報訊】在懲教署工作逾廿年的已婚懲教主任涉利用職權,藉協助提早獲釋作餌,三度非禮及強迫一名14歲少男囚犯進行肛交,事後向對方派餅及「半支煙仔」。少年起初啞忍,後因怕感染愛滋病向母親哭訴要求驗血始揭發。被告否認控罪,案件昨開審。
受害人因自殺交被告訓練
51歲男被告陳國生,案發時於沙咀勞教中心擔任體育導師,為中心體育部主管,職級等同警隊中的警長。陳被控於去年9月12、13及15日,於沙咀勞教中心內3度要求一名14歲少男囚犯替其口交及肛交,被控三項非禮及三項非法同性肛交罪。
受害男童在警方會面錄影帶中透露,他因犯下偷竊罪,於去年4月中被送入沙咀勞教中心。其間,他因不適應中心生活,曾飲「洗銅水」企圖自殺,此後中心安排男童接受特殊體能訓練,並由被告以單對單形式負責。
男童憶述於訓練開展的第五天早上,他在中心醫院範圍做清潔工作期間,被一名懲教署職員帶到被告的辦公室。當時被告正在辦公室內,被告起初要求男童為他按摩小腿,及後自行脫下內外褲要求男童為他口交。被告隨後再命男童脫下內外褲伏在檯上讓他肛交。被告完事後,命男童不要告訴他人,及叫職員帶他離開。
藉幫忙提早放監多番施辱
被告先後於翌日及兩天後,再以類同方式將男童帶到其辦公室內非禮及強行肛交。男童憶述受辱過程痛苦難受,不過被告曾多番利誘他,「想唔想快些走呀?」
男童坦言因怕得罪被告,會被人在其表現報告中劣評作報復,直接影響他刑滿時間,遂一直對被告言聽計從。惟男童於第三次受辱數天後,趁母親前來探望時,將他內心的「愛滋」疑慮和盤托出,並要求驗血令他安心,母親追問下獲悉事件,盛怒下向署方投訴揭發事件。
主控官在開案陳詞中透露,被告一直否認有關指控,不過中心紀錄未有有關事發的三次單獨會面紀錄。被告正因事件被勒令停職,而男童早前已刑滿獲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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