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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國會在1998年通過「千禧年數位版權法」(DMCA),但當年短片分享網站仍未大行其道,故目前網民上載版權作品上網,網站是否需要負上刑責至今仍是爭論不休。最大爭論點是DMCA的「安全條款」,網站公司認為根據該條款,除非當局勒令他們除去網站的版權作品,否則毋須負上刑責;但傳媒集團對條款的詮釋截然不同,認為網站有責任確保不含侵權作品。
傳媒集團Viacom上周入稟控告Google侵犯版權,指旗下網站YouTube非法播放Viacom節目,索償約78億港元。不過有研究互聯網法律的學者認為,YouTube根本沒有違反DMCA。 ■《華盛頓郵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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