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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香港特區行政長官的產生和任命程序,在香港特區政府選舉事務處正式確認曾蔭權當選及完成刊憲等程序後,國務院將於總理溫家寶主持的國務院全體會議上,討論任命曾蔭權出任行政長官事宜,並由總理簽署對曾蔭權的任命。
按慣例,曾蔭權當選後即成為特區行政長官候任人,特區政府將按照《基本法》第45條向中央人民政府提交報告。根據議事程序,國務院將於近期舉行的全體會議上,審議由香港特區上報的關於選舉曾蔭權為行政長官的報告,並聽取國務院港澳辦主任廖暉關於行政長官候任人產生過程的匯報。
經國務院全體會議批准後,溫家寶總理將簽署國務院令,任命曾蔭權為香港特區行政長官,並會公布新特首就職的具體時間。至於曾蔭權屆時是否需要赴京接受國務院總理溫家寶頒發任命書,有消息人士指,上次曾蔭權赴京接受任命,並非慣例;而今次接受任命事宜暫未有具體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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