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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碎屍案的住宅小區。
【本報訊】澳門消息:有地產業者承認,今年以來樓價升得太快,業主為「價好才沽」,經常改價,隨時叫高10萬、20萬司空見慣。不過,即使已付訂金,買賣雙方仍可「反悔」,除非轉售物業已做了契約才難以「變卦」。
有地產業者說,今年以來,樓價已升逾10%,在農曆前後,樓價又升了不少,其浮動有如「海鮮價」。他說,每次陪客人睇樓盤前,必會向業主再確認賣價,很多時,業主會再叫高價,有的一次叫高逾20萬,但買方亦會接受,故造成「有價有市」。
另有地產業者說,由於樓價升得快,有時只要買家答應,當日便簽付訂金,簽臨時買賣合約。一般情況,買家支付的訂金越多,業主越難變卦,因退回訂金加上賠款,可能價「得不償失」,但在訂立物業契約前,理應可以有「迴旋」餘地,並非一定要賣或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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