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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一名醉娃昨晨在灣仔乘搭的士返回沙田寓所,其間酒醉嘔吐弄污車廂,當到達目的地後又為車資問題與司機發生爭執,繼而大打出手,屋苑保安見狀報警,兩人送院治理後,因在公眾地方打架同被警方拘捕。
因在公眾地方打架被捕兩人,分別為醉酒姓廖(37歲)女乘客,左膝受傷;及姓郭(51歲)的士司機,同為左腳受傷,兩人送院治療後已無大礙。
依法例不可索清潔費
據市區的士司機聯會主席郭志標稱,根據法例乘客不能蓄意弄污公共車輛車廂,但醉酒嘔吐不算蓄意,故司機亦不可向有關乘客索取清潔車廂費,只能要求乘客進行清潔,如乘客不肯甚至離去,司機應報警處理。
九龍的士車主聯會主席任太平稱,乘客醉酒上車,司機可給予膠袋,以防嘔吐弄污車廂,但若弄污,醉酒乘客亦難做清潔,故司機可婉轉表示,代乘客找人清潔,及代收20至30元清潔費,一般乘客亦願繳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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