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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報販霞姐被斬至重傷,送院不治。小圖為被殺女報販何慧霞。資料圖片
【本報訊】深水步報販霞姐被斬死案,早前被裁定謀殺罪成的3名被告被判囚終身,誤殺罪成的一人則被判囚12年。法官包鍾倩薇嚴斥4人襲擊手無寸鐵的女子致死,又指無人相信他們是主腦,必有第三者下命令,若4人能協助找出主謀,有機會可獲減刑。
負責案件的高級督察張少倫認為案件尚未完滿,4名被告於警戒下均供出發行商負責人是主謀,警方早前亦曾拘捕該負責人,惟未有足夠證據起訴而放人,故希望日後的調查工作有進展。張少倫認為,其中一被告12年的刑期較輕,但仍尊重法庭的判決。
前日被判謀殺罪成的盧漢興(32歲)、李祖明(34歲)及梁志鴻(35歲),分別充中間人和刀手的角色,而誤殺罪成的林自力(32歲)則持刀,但並無出手。
誤殺罪成 持刀漢判監12年
案情透露,發行商為增加報紙銷量,於99年9月要求深水步報販的報紙訂單由100份自動加至150份,而報販出售與否都須找足報紙款項,不可回紙;報販不服,由死者何慧霞(霞姐)與丈夫等人當代表,成立報販零售工會,與發行商負責人開會。
首被告盧漢興被警方拘捕後,於錄影會面中表示,發行商負責人指霞姐「阻佢搵食」,並指示他「教訓」霞姐。99年9月22日,霞姐被發現身中多刀,背後一個7吋長、吋半深傷口令肋骨刺破肺部身亡。4被告於警誡下均承認參與案件,但只有梁志鴻承認落刀斬人。
死者丈夫感滿意 指「天有眼」
霞姐老公劉炳新對於法庭的判決感到滿意,認為「天有眼,好放心,證明香港的司法制度很完整。」香港報販協會總書記林潔卿說,希望4名被告聽從法官勸喻,供出幕後主腦,「應該拿出良心,做錯事不緊要,但最重要是改過,法庭已給予機會,為何不肯供出幕後主腦呢?供出了可以減輕刑期,亦可讓霞姐在天有靈真正得到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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