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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3月28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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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賓納維他命C不符遭罰款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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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兩名新西蘭女生揭穿利賓納虛報維他命C含量。 美聯社

 全球第二大藥廠葛蘭素史克被指在新西蘭的利賓納廣告內,標榜黑加侖子飲品含4倍鮮橙的維他命C,但當地兩名女中學生﹙包括一名華裔女生﹚追查後揭發廣告誤導消費者,藥廠周二在奧克蘭地區法院承認違反公平交易條例,被判罰款約122萬港元。

 入口利賓納的香港葛蘭素史克藥廠發言人表示,香港售賣的利賓納生產地與澳洲及新西蘭的不同,並都已經過化驗,證實維他命C的含量與包裝標籤聲稱的一樣。食物環境衛生署及海關表示會跟進事件。

 3年前該兩名當時14歲的學生飲用利賓納之後,懷疑利賓納廣告與實際不符,於是兩人在學校做實驗後,發現每100毫升利賓納僅含22毫升維他命C,而其他多個牌子果汁飲品的維他命C含量則高達72毫升,於是兩人通知新西蘭葛蘭素史克,但藥廠起初並不理會她們。

 事件後來受到了新西蘭商務部的關注,隨後更控告藥廠誤導消費者。較早前新西蘭葛蘭素史克已承認利賓納並不含有可量度得到的維他命C。該公司稱已修改利賓納的標籤,除去廣告上的誤導內容。  ■綜合外電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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