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熱心市民在街上拾得一個化妝袋,在警署門外遇上一名警員,警員答應代為處理並接收該袋。該名市民稍後向警署報案室查問,警方發覺該警員竟擅自取走化妝袋,並在其家中起回有關失物。涉案警員昨否認一項盜竊罪,案件押後至下月24日再提訊。
涉將失物據為己有的警員楊啟光(39歲),案發時駐守紅磡警署,目前已停職。楊被控於本年3月2日,在紅磡警署後門偷竊一個啡色化妝袋,內有一個散紙包及30多元硬幣、3封利是內有200元及平安符,還有一張水晶飾物店500元禮券。被告昨否認控罪,裁判官將案押後至下月24日,並叮囑被告「案件不算嚴重,但以你的身份,後果可以好大」,勸被告盡快安排律師預備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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