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36歲前中學教師涉嫌雞姦19歲女性伴一案,陪審團昨早以5比2大比數裁定教師罪成,還柙至5月3日判刑,等候被告的心理、精神報告,以及女事主的受害人影響報告。
被告馬堅耀早前曾自辯稱,和女事主發生性行為是對方色誘他在先,他從來沒有將對方當作是洩慾工具,在進行性虐待或肛交前,均得到對方同意。他又哭訴女事主報警,令他被逼辭去教職,初戀女友與他分手,住所被銀行收回,現時債務纏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