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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 李見安)政府所傾向的方案是4個方案中,最省費、對中環繞道影響最小的方案。但議員陳婉嫻(見圖)認為,政府不應短視,原址保留雖牽涉逾億元額外工程費用,但長遠而言皇后碼頭可成為旅遊景點,帶來的收益或會更豐厚。
她又稱:「皇后碼頭不單只是集體回憶,更是回歸前的歷史記載。一些東西拆了再重建,已沒有了mood(氣氛)。我們眼前看,是損失了一、兩億,但另一角度看,帶來的旅遊收益不止這個數字。」
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孫明揚回應稱,當局提出的4個方案,決定採用哪一個方案,先決條件並非以金錢及時間衡量,而是可行性,「先決條件是做不做到,經過專業人士長時間分析可行性,我們不可信口開河說不能夠做到便不做。」
政府提出的第3個方案,是先把整個碼頭推移別處,完成建造地下設施後再將碼頭推回原址。議員梁家傑表示,雖然政府表示該方案在技術上是否可行成疑,但認為政府可以在搬移碼頭的過程中,盡量不弄損碼頭的組件。
不過,土木工程拓展署港島及離島拓展處處長馬利德表示,碼頭的蓋重達500噸,連同鐵柱則重700噸,評估後認為,移動造成破損的機會甚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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