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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3月29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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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禾前主席詐騙罪成判監10年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03-29]

 【本報訊】前上市公司金禾國際的前主席傅柱根、連同前副主席傅燕玲等6人,因串謀詐騙12家銀行共8千多萬元信用狀和誇大金禾業積博上市,被裁定5項詐騙罪成,法官昨指責各人破壞聯交所和銀行系統的完整性,而作為策劃人和決策者的執業會計師李榮根和主席傅根柱罪責最重,判2人入獄10年,其餘被告則被囚8年和9年。

其餘5被告囚8至10年

 高院法官湯寶臣昨判傅根柱(49歲)和李榮根(40歲)各被判囚10年,金禾副主席傅燕玲(54歲)和丈夫盧鎮南(56歲)囚8年、執業會計師尹炳樑(42歲)和榮龍顧問有限公司董事郭淑華(33歲)則囚9年,又下令各人不准擔任董事,期限跟所屬刑期一樣。各被告聽罷判刑後神色輕鬆,反之庭上親友卻傷心落淚。

 湯寶臣法官於判刑時表示,各被告雖各有家庭負擔,尹炳樑妻子寫的求情信令人感動,而傅燕玲和丈夫盧鎮南同時入獄更遺下女兒,但卻不能抵銷控罪的嚴重性。聯交所是香港經濟系統的主要部分,香港經濟能否繼續繁榮發展亦有賴聯交所和金融系統的運作,而各被告詐騙而使金禾上市,令不知情的大眾有機會面對財政危機,更可能影響聯交所和銀行系統的完整性。再者,被告不認罪行為亦可顯示他們無悔過之心。

 法官又指,詐騙計劃由李榮根策劃、傅柱根決策,因此他們的罪責最重,其餘被告的角色雖較輕微,但沒有他們的參與,計劃根本不能順利完成。

詐騙12銀行逾8000萬

 控方案情指,約於98年11月,為了增加擁有百分之20金禾股份的裕豐集團現金流量,使金禾符合聯交所規定公司必須在過去3年累積5千萬純利才可上市的規定,使傅柱根及盧鎮南串同他人,安排金禾內地廠房員工偽造大量銷售單據,訛稱金禾獲多家本地及海外公司訂貨。此外,各被告又以裕豐名義向12家本地銀行申請數家由傅柱根自己任董事的公司為受益人的信用貸款,再偽造虛假文件訛稱裕豐曾向受益公司購買電子零件,使有關銀行信以為真,發放6千7百萬款項,但數天後受益公司立即將款項透過中介公司轉回裕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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