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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湖北宜昌葛洲壩集團的施工船隊在對三峽大壩右岸三期下游圍堰進行水下開挖。據悉,2002年三峽導流明渠截流後形成的三峽三期下游圍堰,是保護三峽右岸大壩施工基坑的安全屏障。隨著三峽大壩全線到頂,其歷史使命已經完成。三峽大壩右岸三期下游圍堰水下開挖量約85萬立方米,計劃今年6月15日前完工,屆時三峽工程大型水下開挖施工項目將全部完成。中通社
【本報北京新聞中心記者陳瑛30日電】日前由國家財政部、國家電監會和世界銀行共同打造的《中國電力監管機構能力建設研究報告》明確建議,中國應盡快成立一個能源政策機構——國家能源部。對此,「能源部」何時成立成為市場關注點。國家發改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員周大地對本報表示,能源部成立目前沒有時間表,現正處於討論階段。
發改委能源研究所一位專家坦言,成立能源部要涉及各部委各部門之間的協調,是一個政治體制方面問題,比較複雜。
他還透露,目前已有幾組專家在討論這個問題。一位業內人士透露,成立能源部是業內共識,但需要全國人大批准,至少到明年「兩會」期間才能見分曉。目前中編辦正在就此做準備。
據電監會一位人士向本報表示,電監會目前的職能定位「名不副實」,與保監會、證監會和銀監會三大監管機構相比,電監會的權力微乎其微,只負責安全生產,沒有真正的實權。目前,電價和電力項目審批權集中於發改委。
電監會發改委職權存衝突
報告認為,在中國已經有了專責的電力監管機構情況下,發改委承擔著制定能源或電力行業綜合政策的職能,同時承擔電力監管機構的核心職能如電價監管職能等,政策制定能力明顯受到影響,結果是政策和監管職能的界限比較混亂,降低監管效率。電監會市場監管部副主任向海平認為,理順行政監管體制,是當前電改的當務之急。
該報告稱,電力監管三個主要內容是價格、質量和投資。報告認為,如果服務由壟斷公司提供,監管者必須直接控制價格,必須通過確定需求而控制投資。如果服務從競爭性市場獲得,監管者必須保證這個市場沒有扭曲或壟斷行業,並由市場引導投資。
世行倡電監會續監管價格
世行認為,能源部主要職責是:為中國能源部門的可持續發展制定相關政策、發展戰略和規劃;協調電力與一次能源如煤炭、石油及天然氣的發展,保障能源供應安全;負責起草有關電力法規,制定電價政策等有關指導電力監管的政策。與此同時,價格監管職責應劃歸電監會。
中國電力行業,超過九成是國企。世行報告認為,從長期看,必須在電力領域引入包括私人資本在內的多種成分的投資,優化電力企業和投資結構,實現產權多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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