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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最新一期的《瞭望》新聞周刊發表文章,指出新時期政府在處理牽涉自己利益的糾紛時,應放棄行政命令式的處理方式,通過平等協商及法制軌道解決問題,實現多方利益的共贏,為和諧社會作出貢獻。
文章以發生在陝西及河南的兩起民企維權案為例,認為地方政府在處理牽涉自身利益的民事糾紛時,沒有將自己置於普通民事主體的地位,通過平等協商的方式解決,而是一味倚重行政命令的方式,並在糾紛已經上升到法制層面的情況下,將這些民企拒之門外,結果導致矛盾激化,在海內外產生了不良影響。
文章指出,按照老思維、老經驗,「一刀切」式的行政命令即使造成不良後果,政府也有能力將其保持在可控範圍內,但隨著社會利益主體的多元化,一些利益團體已經有能力調動各種社會資源,表達自己的利益訴求,給政府造成相當的壓力。因此,在處理利益衝突時,要繃緊依法行政這根弦,避免使用「一刀切」的行政命令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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