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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拍裙底春的高考男生(左)被判感化。
【本報訊】一名品學兼優的應屆高考男生,為滿足個人好奇心,於自修室內偷拍女生裙底,其相機內更發現639張不同女性的裙底照。被告早前承認一項在公眾地方作擾亂行為罪,昨被解往荃灣裁判法院聽判。裁判官指被告承認早於案發前已有偷拍習慣,犯案非一時衝動,但考慮他有悔意,還柙期間已受教訓,判他1年感化,更勸勉他勤奮讀書,勿再觸犯如此羞恥的罪行,並警告他再犯的話,必往更生中心。
還柙候審 錯過試期
認罪被告姓梁,現年18歲,承認於上月6日,在荃灣公共圖書館的自修室內,用數碼相機偷拍一名17歲女生的裙底。
辯方求情時指出被告因還柙,錯過早前的中文科口試,及昨早舉行的中文科部分考試,須明年補考。辯方續稱,被告的感化報告評價正面,指他自律,重犯機會低,但處理異性問題不成熟,自制能力低,其父承諾會積極與他討論異性問題,及被告願接受心理輔導。
辯方呈上多封由被告的師長、家人及其親撰的求情信,指他校內未被記過,是一個負責任和有改過能力的人,他對自己令家人失望感後悔;另他事後與警方合作,對事主有歉意,無利用偷拍照牟利或與人分享,希望可獲法庭寬大處理,予他機會繼續學業,做一個好學生,改過自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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