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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4月1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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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家庭禍從口出外遊泡湯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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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旅客到新加坡旅遊時,應避免提及敏感字眼,否則有可能須負上刑責。圖為新加坡的樟宜機場。 資料圖片

 新加坡執法之嚴舉世聞名,加上自美國「911」恐襲後,全球海陸空保安幾乎陷入「瘋狂」地步,上月初新加坡一名婦人不慎在樟宜機場出境時連說「炸彈」兩次,隨即被保安人員扣留4小時,連累一家四口的外遊大計泡湯。

 事發於3月9日,新加坡李先生及李太太帶同13歲的女兒及8歲兒子,一行四人到樟宜機場離境大堂,辦理離境手續前往澳洲達爾文,原本一家高興地出國旅遊,但他們接受保安檢查時,李太太的13歲女兒問母親「為何要脫鞋過保安系統」,母親解釋說:「他們(保安人員)怕我們的鞋子內藏有炸彈(bombs)。」

保安要求重說一遍

 保安人員聽到「炸彈」二字,即時變成驚弓之鳥,立刻要求李太再說一次,她亦照做,結果職員以李太說了兩次「炸彈」觸犯法例為由,將她扣留問話達4小時之久,並警告她可能要「入獄」,李太說女兒當時被嚇得哭起來。

 李先生及兒子期間一直在離境大堂呆等,待警方錄取口供後,確定李家沒有構成安全威脅,才批准兩母女離開,可惜他們最終「送機尾」,整個假期給「炸彈炸毀了」。李太事後發電郵向民航處投訴,當局承認保安人員可更妥善處理,並向李家道歉兼賠償損失。

可囚7年罰款25萬

 有當地律師指如果警方知道李太是向女兒解釋檢查行李的原因,以母女的對話方式,警方通常不會拘留她。任何人在執法人員面前以「威脅性語氣」提到炸彈或虛報有炸彈,可能被判監7年及罰款5萬新元(約25萬港元)。

 新加坡警察的強勢常被人權組織質疑不尊重人權。有指當地警方常將同一問題重複問到「煩為止」,而且態度惡劣。律師稱星警執勤時,民眾應盡量保持緘默,更不應拿「炸彈」字眼開玩笑,否則可能遭控。

 另一方面,由於李太發投訴電郵給民航處時,亦有傳給她幾名朋友,豈料電郵旋即在網上流傳,甚至遭人貼在討論區,遠達美國及澳洲的網民亦獲悉此事,事件才被傳媒廣泛報道。然而因這封電郵附有李家4名成員的全名、住址、電郵地址及手機號碼,李先生其後不斷收到陌生人的電話、短訊及電郵,更試過在深夜被匿名電話騷擾,令他不勝其煩。  ■綜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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