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一向愛用嚴刑峻法,除了上月在樟宜機場發生的「炸彈」事件外,早前分別有兩名新加坡及澳洲男子戲言自己有「炸彈」,前者被判緩刑兩年,後者則罰款10萬新元。
38歲的新加坡人李國嚴,因為工作表現優異,老闆以北京旅遊作為獎勵,他與6名友人在去年4月28日凌晨1時到樟宜機場準備出發,登機時新航機艙服務主管林順財要求李國嚴出示登機證,李國嚴突然開玩笑說:「你們那麼認真幹嘛?要不要我把袋內的炸彈拿出來?」
李國嚴當場遭警告,但李氏未有理會,便走到座位坐下,結果林順財通知警方,疏散機上160名乘客和機組人員,10名警員隨後登機檢查所有行李,逮捕李國嚴。
另外,去年11月10日,澳洲人波林乘坐客機經新加坡轉飛印尼,為了找地方放手提行李,他對機組人員說:「你們把炸彈放在哪兒?」雖然這只是戲言,但引起機上恐慌。機組人員立即報告機上可能有炸彈,波林被押下飛機接受保安檢查。 ■綜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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