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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4月1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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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倡參考內地徵電廠排污費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04-01]

 【本報記者羅敬文廣州電】港府強調「污染者自付」原則,但尚未徵收電廠的排污費。立法會議員蔡素玉表示,內地看重環保政策,廣東省早年更開徵電廠的二氧化硫排污費,以配合國家削減區內二氧化硫排放的規定,但本港卻只懲罰排放超標的電廠,從未提出要徵收電廠排污費,批評港府未有貫徹「污染者自付」的政策。

 立法會議員蔡素玉昨日結束一連兩日的廣東省環保考察團,高度評價內地的環保政策,廣東省去年已檢控企業違反環保法規達6,400宗,罰款已高逾億元人民幣,又開徵電廠的二氧化硫排污費。她稱,本港未有相關排污費,縱然有排放上限,但毋須負上排放污染物的責任,任由電廠在指標下肆意排放,建議港府參考內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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