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20世紀的40年代後期。抗日戰爭勝利後,流落杭州、上海、南京等地的徽州人便開始把一些契約文書拿到市場上出售,以接濟窘困的生活。
■第二次:20世紀50年代。徽州的土地改革運動拉開序幕,從地主家中抄出的失去了現實效用並被當作糟粕的大量珍本古籍和可能成為變天賬之嫌的契約文書被擁有者大量變賣焚燒。
■第三次:20世紀70年代末一直持續至今。從事文物收購的商販、海內外收藏和研究機構以及個人研究者大量進行收購轉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