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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北京新聞中心記者羅洪嘯4日電】2006年年收入12萬元個人自行申報納稅工作已結束,這是中國首次在全國範圍內實行個人所得稅自行申報政策,改變了以往企業代扣代繳個稅、個人被動納稅的情形。國家稅務總局數據顯示,截至3月29日申報人數達到137.5萬人。
1540駐京港人申報
北京市地稅局個人所得稅處處長劉安樂接受本報採訪時表示,北京市共有25萬人自主進行了個稅申報「今年畢竟是年收入12萬元個人自行申報的第1年,稅務機關也不苛求納稅人必須百分百精準地申報,只要不是故意偷漏稅就可以。」
據悉,在內地工作的香港人若年收入達到12萬元也需到當地稅務機關進行自行申報,是次共有1,540位在北京工作的香港人向北京市地稅局遞交申請,完成了個稅申報工作。
逃稅待約談核實
據悉,今日申報工作截止後,各地地稅部門將開始對應申報而未申報的高收入個人進行約談,核實情況後予以處罰。稅務局將要求限期改正,並處2,000元以下的罰款;限期不改的,將罰2,000至10,000元。造成偷漏稅的,除了補齊稅款外,還要處以50%至5倍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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