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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駐澳門記者王海濤、見習記者許宗璿4日電】澳門廉署發現,歐文龍案中的貪污手法迂迴,有人先在海外某群島註冊成立一批一人空殼公司,隨後這些空殼公司在香港多間銀行開設戶口,歐文龍及其親屬涉嫌在香港的律師樓透過授權方式操控這些公司和戶口,空殼公司的一人股東又同時以書面預先辭去股東職位,文件則由利害關係人持有。
經港將賄款輾轉匯入戶口
另一方面,在澳門的行賄者則涉嫌透過本人、本人的親屬、二判商人,公司的職員及職員家屬在澳門和香港兩地銀行開設戶口,賄款先由行賄者透過上述人士存入澳門銀行戶口,繼而匯往香港戶口,再輾轉匯入懷疑為歐文龍親屬的戶口後,最後再流入那些空殼公司在香港開設的銀行戶口,最終到達受賄者手上。
國際執法部門聯手破案
調查發現,過去數年不斷有現金從香港的銀行戶口匯往其他國家的銀行戶口。由於貪污手法過程迂迴複雜,且公司註冊地受到特別法律保護,澳門廉政公署要全面調查真相和釐清行賄及受賄者關係顯得異常困難,須透過國際執法部門合作才能揭發全過程。案件在香港廉政公署和海外其他相關部門協助下,得以掌握涉案者在海外資產和流轉情況,這宗案件體現了國際和區域聯手打擊貪污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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