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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4月8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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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少年狂飲52杯烈酒斃命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04-08]

 德國不少酒吧和食肆近期流行以任飲作促銷伎倆,青少年因而興起比併喝烈酒的風氣,一名16歲少年早前連喝52杯龍舌蘭酒後昏迷,搶救一個多月後終告不治,政府正研究對策遏止歪風。

血液酒精含量達0.48%

 勁飲派對在德國興起,酒吧以「能喝多少喝多少」為宣傳口號,顧客只要付一定金額便能入場盡情痛飲,青少年遂興起比併飲酒的風氣。16歲的少年盧卡早前到酒吧豪飲,據報他共喝了52杯龍舌蘭酒,一名酒吧老闆表示,他當晚與友人抵達酒吧已經喝醉,更有人在他身上寫上「輸家」字眼,揶揄他在勁飲比賽中輸掉。

 盧卡其後陷入昏迷,血液的酒精含量達0.48%,在醫院搶救一個多月後,終於上周四不治。柏林一名15歲女童也不遑多讓,血液的酒精含量達0.41%,要留醫治療。

12%德人豪飲成病

 有調查顯示2成青少年曾參加勁飲派對,醫院接收的酒精中毒青少年人數不斷增加,其中柏林醫院去年接收的人數增加了一倍。有消息指,政府考慮立法禁制這類勁飲派對,而德國酒店及餐廳聯會亦發表聲明,呼籲會員不要再舉辦勁飲派對。

 德國的飲酒法例頗寬鬆,只要年滿16歲便可喝啤酒和香檳等酒類,而伏特加和白蘭地等烈性飲品則只限18歲以上人士。有報告指出,超過1/3青少年承認曾經喝醉,有專家警告,12%德國人因其飲酒習慣而存在健康「風險」。

 ■德國《明鏡》周刊/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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