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訊】保留先人骨灰,得以讓後輩祭拜、慎終追遠是傳統的風俗做法。但隨著本港骨灰龕短缺的情況日益嚴重,政府准許將骨灰撒在本港指定海域,但按照規定,不准將骨灰以外的物件拋入海中。
鼓勵骨灰撒紀念花園
食環署代表上月在立法會表示,在未來10年可額外為市民提供的新建公眾靈灰龕約為57,000個,難以滿足預期每年需要2萬多個的要求。如果不興建更多的靈灰龕安置所,署方預計在未來5年,會出現公眾靈灰龕供不應求的情況,不足之數由每年17,000到24,000個不等。
為解決骨灰龕長期短缺的問題,政府鼓勵市民將骨灰撒放在紀念花園內,或進行撒海的葬儀。食環署表示,骨灰海葬的儀式在部分地區已經採用了一段時間。從公共衛生的角度而言,經高溫火化後的骨灰是無害的,因此骨灰海葬不會構成任何污染問題。
食環署規例嚴格謹慎
食環署稱,海葬除需獲署長書面批准外,須在指定日期、時間和地點進行,需遵守香港法例,並且不准將骨灰以外的物件,如食物、鮮花、祭祀物品等拋入海中。舉行海葬的船隻應遠離正在作業的漁船進行撒骨灰儀式。若舉行海葬儀式的船隻在獲准地點遇上海豚或其他海洋生物,需於牠們離開以後,才可進行撒骨灰儀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