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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據新華社杭州9日電:江西省公安廳原副廳長許曉剛涉嫌受賄、非法持有槍枝,今天下午被浙江省衢州市人民法院一審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現年56歲的許曉剛曾任江西省公安廳副廳長、江西省新聞出版局副局長(正廳級)。根據法院判決書,1997年至2005年5月期間,許曉剛利用擔任公安廳副廳長職務之便,為他人牟取利益,多次索取、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404.84萬元、港幣23.15萬元、美元7萬元、歐元1萬元。
判決書指出,1989年至2006年,愛好打獵的許曉剛,先後非法將6枝民用制式槍枝存放在辦公室和家中,後來又分別存放在朋友處,構成非法持有槍枝罪。
今年2月15日,法院公開庭審時,許曉剛承認犯罪事實,並當庭悔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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