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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4月11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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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態兩漢 14酷刑虐少女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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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香灼舌

 【本報訊】妙齡少女疑說謊得罪惡漢,惹來驚慄17小時被虐待夢魘,遭兩惡男施以14種酷刑,包括掌摑、以鑊剷和枴杖毆打、燒香灼舌、利刀架頸、強迫飲墨水和「索」洗衣粉等,案件昨於區域法院開審,涉案兩漢被控非法禁錮、襲擊及非禮等罪。

 兩男被告分別為花名「上海仔」的周俊達(34歲)及「Dicky仔」鍾家倫(24歲),同被控於去年9月26日至27日在天水圍天慈h慈恩樓一單位內非法禁錮、襲擊和非禮一名17歲少女。兩被告昨原否認控罪,但事主作供後不久決定承認所有罪項,而首被告只承認襲擊致造成身體嚴重傷害一罪,否認禁錮及非禮少女。

逼女事主持花灑頭自瀆

 仍在求學階段的17歲女事主供稱,次被告是花名「阿檬」女友人林匯顏的契哥,她和首被告認識數月,是「飲酒、食煙、吹水、出街」的普通朋友,而認識次被告約1個月,沒有太深交情。案發當日(06年9月26日)凌晨,事主和兩被告、林女及其他兩名女友人在天慈h地下聊天,其間和林女因事爭吵,惹怒了次被告。至清晨7時許,次被告要求大伙兒到其住所再談,首被告和林女稍後亦到達上址。由於單位只是斗室,故所有人均目睹她如何遭虐待,次被告一開始便用香燭灼其舌頭及面部,其後首被告施加種種酷刑,包括拳打腳踢、除衫驗傷、利刀架頸、「索」洗衣粉等,眾女被嚇至躲在床上不敢作聲。

 事主曾被逼手持花灑頭裝作自瀆,不過只有次被告看到;事主說到委屈處,不禁落淚。她回憶說,次被告不斷用言語威嚇她,例如「唔除衫就打多鑊」、「放心啦,你一定過唔到中秋節」,事主形容心中十分害怕,認為兩被告不是「講玩」,心想必死無疑,亦曾想過逃走,但被兩被告阻止。

 花名「阿檬」的林女獲律政司豁免起訴作供時稱,事主頭部因被撞向衣櫃致流鼻血,她也看到赤裸上身的事主胸口腫了一大塊。當律師要求她形容事主和首被告的關係時,林女稱是「唔清唔楚的男女關係」,並指事主經常在次被告面前說謊,惹怒次被告,兩男表示要同事主「計數」;林女曾因事和事主爭吵,但眼見事主慘遭「虐待」,已向次被告表示不會再追究。

施虐後指令脫胸圍驗傷 

 林女續稱,次被告其後召喚3名男生入屋「睇野」,3人見事主被打均感害怕,當林女和其他人要求離開,次被告規定眾人要留下身份證號碼及家中地址才允許離開。林女和兩名女友人稍後到元朗警署報警,警方在翌日(27日)凌晨到上址找到兩被告和女事主。

 辯方說,一切由次被告帶頭,與首被告無關,事主和林女也確認首被告曾屢次出言勸阻。事主更認為,首被告跟隨次被告毆打她,是基於「如果他幫手,Dicky仔就會無咁嬲,會打得細力些。」當被問及為何首被告要她除衫驗傷時,事主答道「關心情v,承認上衣脫掉只是意外,但其後次被告強迫她再脫下胸圍,首被告沒有阻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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