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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4月11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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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投訴佔用公眾場所 湯家驊否認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04-11]

 【本報訊】(記者 葉詠儀)沙田穗禾苑一名業主去信立法會主席范徐麗泰,質疑公民黨立法會議員湯家驊於本年1月25日,未有向有關部門申請即佔用屋苑籃球場,舉行居民大會和籌募經費,影響其他市民使用權利。湯家驊在接受查詢時回應說,該次活動並非由他主辦,自己只是出席聲援,現場亦未有進行任何現金籌款活動。

 自稱為穗禾苑業主的阮先生日前去信范太,指稱公民黨的湯家驊及查錫我,於今年1月25日晚上8時至10時,在穗禾苑蕭漢森小學旁邊一個由房屋署管理的公眾籃球場舉行「籌款集會」。他曾就此事去信社會福利署、民政事務署及房屋署等部門,但各有關當局的回覆均指,該晚的籌款行動事前未作任何申請,而房屋署亦表示未有借出場地。

 他質疑,任何人未經申請,使用公眾場所舉行集會及籌款活動,均可能觸犯法例,而事件亦影響市民正常使用公共設施的權利,故他特別去信立法會主席,了解「現任立法會議員是否不必向政府提出申請,便可隨意舉行公眾集會及籌款。」

稱活動由穗禾苑居民舉辦

 湯家驊在回應時強調,有關活動並非他自己或公民黨舉辦,而是由穗禾苑部分居民舉辦,主要是他們不滿業主互委會的處理手法才舉行有關活動,而當日居民亦已經事先作出申請在屋苑內的學校舉行活動,惟學校大門卻不知何故而被鎖上,令居民無法入內,故他們改往籃球場空地舉辦活動。他強調,自己只是到場聲援,若要投訴,應該投訴舉辦活動的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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