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圖片
■意外中3名乘客由巴士上層拋出車外,墮地重傷。資料圖片
【本報訊】葵涌道去年7月發生涉巴士失事撞向「死火」貨櫃車車尾,釀成1死15傷的3車相撞意外,當時未有留意路面情況的九巴司機,昨於荃灣裁判法院被裁定一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名成立,被判入獄18個月及停牌5年。
案情透露,被告李政楷(26歲)於去年7月17日於葵涌道近荔景h的附近路面,危險駕駛一輛雙層巴士,引致36歲男子蕭文田死亡。
死者胞姊蕭文仙以傷者身份作供時稱,雖未能肯定巴士前面是否有一輛密斗車,但被告有責任確保其視線清楚,及與前車保持距離,以便有突發事故發生時可及時作出反應,故被告非一名合格的駕駛者。
事前未減速 3乘客拋車外
裁判官判刑時稱,被告身為巴士司機,掌管乘客安全,但他在肇事一段又長又直的道路上,未有留意前方停駛的貨櫃車,可見他駕駛時「發夢」及不專注。而3名證人誠實可靠,準確供述案發經過及講出巴士撞向貨櫃車車尾前未有減速,但曾扭萼{避開貨櫃車,惟不成功,致使巴士左邊車頭陷入貨櫃車車尾3.2米,及有3名上層乘客被拋出車外。辯方求情時表示,被告任職業司機長達6年,現已被九巴停職,他無任何交通及刑事案底,今次是獨立事件,被告對意外令多人死傷感到非常懊悔及傷感。案發後,他更需接受心理及精神治療。同時,被告案發時無飲酒、衝燈等,非危險駕駛中最嚴重的一種,另被告已不敢再駕駛,重犯機會低。不過,裁判官認為被告犯了一段長距離的錯誤,及冒了長距離的風險,對事件難辭其咎,要判他即時入獄。
當日上午,一輛40呎貨櫃車沿葵涌道第三線向屯門方向行駛,至荔景h對開時發生機件故障而停左一慢線。未幾,由旺角火車站開往屯門兆康苑的67X線雙層冷氣九巴駛至,司機發覺前路有壞車時來不及煞車,當扭萵N巴士轉入左二線遲了一步,巴士左邊車頭狂撼向貨櫃車的右邊車尾,尾隨巴士的貨車亦收掣不及,從後撞上,造成3車相撞意外,共釀1死15傷,多人拋出車外重傷,包括巴士上層前排的蕭氏姊弟,經送院後證實弟死姊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