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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學濂女兒及姪兒在事件中同告受傷。
【本報訊】大埔區議會副主席溫學濂的女兒及姪兒被潑鏹水一案,二人面部燒傷,姪兒視力更嚴重衰退。該案一名被告昨日供稱,溫學濂因兒子及媳婦對他不敬,派人「教訓」兒媳,惟行兇時「點錯相」,誤傷溫的女兒及姪兒。被告於錄影會面中聲稱替溫學濂物色「刀手」,惟事後溫學濂又叫他找出傷害姪兒的兇手。
兇手「點錯相」 誤傷他人
被告林明榮(36歲)被控對他人身體施以襲擊和有意圖而淋潑腐蝕性液體等四罪,指他於04年1月16日在大埔大光里與鄉事會交界,以鏹水淋潑溫學濂的女兒溫幸珍、溫學濂姪兒溫淼鑫和水果店東主陳金石。被告於警方的錄影會面中稱,他於事發前10天接過溫學濂的電話,並跟他於大埔茶餐廳見面,溫學濂向他透露跟兒子相處不愉快,二人關係惡劣,兒子行為忤逆,又指得知被告友人葉錦龍跟兒子鬧得不快,認為葉不用「畀面」他,大可「教訓」兒子一頓,並指會給予「報酬」,希望被告代他轉告葉錦龍。
數天後,溫學濂又跟被告於茶餐廳見面,指兒子「反骨到不得了,如果無魕O對仔女(兒子跟媳婦)會更開心」,故想被告代他請人「教訓」兒子,被告稱曾勸溫學濂跟兒子和好,惟溫學濂反向他表示若他急需用錢,便找人「打盲佢(兒子)隻眼」。被告於是回家把溫學濂一事告訴與他同住的葉錦龍,但表示由於這是父子間的家事,一旦二人和好如初可能會被怪責,故不會參與其中,而葉則表示想賺取溫學濂的「報酬」,但希望多找一個人幫忙,被告於是替他找陳英鍵協助。
至案發日,被告看見陳、葉在車上手持著類以鏹水狀液體,當時他已叫二人不要拿這些東西來開玩笑,然而,葉於案發後數天卻向他承認「淋鏹水」一事。而溫學濂事後亦有再找他,指姪兒遭人淋鏹水,又指姪兒更得他的疼愛,希望被告替他找出傷害姪兒的兇手。被告於會面結束前向警員表示內心並不好受,感到十分難過,想不到會「闖出個禍」。
溫女作供:面頸被潑中
案中傷勢最嚴重、右邊面頰嚴重燒傷的姪兒溫淼鑫亦有出庭作供,當憶起被襲經過時失聲痛哭。他表示,案發前一直於溫學濂創辦的興隆集團有限公司當會計文員,案發當日他跟堂姐溫幸珍一同步出公司,當他準備登上由溫幸珍丈夫駕駛的私家車前座之際,有人突然衝前把液體淋向他的面部和身體,使他感到異常疼痛,但他看不見襲擊者的容貌。其後他曾接受多次手術,惟右眼視力已嚴重受損,只能感覺到光線,直到現在他仍須定期接受整形治療。溫淼鑫表示,事件對他造成心理影響,經常因此失眠。
溫學濂女兒溫幸珍稱,她的面部和頸部被鏹水潑中,但幸好沒有永久殘缺。她又說,兄長溫幸平曾因工程計劃而跟合夥人對簿公堂,而父親亦於○四年參與大埔區議會選舉,故懷疑被襲一事跟他們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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