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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警方重案組偵緝警長涉利用職權,向一名色情光碟店舖東主「通風報信」,預早通知警方的「掃場」行動,同時承諾加強掃蕩同場對手,藉此索款8萬元及免費享用多次召妓服務。於兩個半月內,為店東避過27次掃場。廉署落案起訴警長共6項罪名,案件昨日開審。
加入警界26年的46歲被告梁熾江,昨日否認公職人員接受及索取利益共6項罪名,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4(2)(a)條。被告受審期間,獲准保釋。案中涉嫌向被告「買料」的男子郭烈武(33歲),獲安排轉任特赦證人。郭昨在庭上供稱,他於04年間開設色情光碟舖,由於店舖受黑社會滋擾需報案,當時駐守旺角反黑組的被告奉召到場,被告留下個人手電號碼,2人因此結識。
獲兩萬元及免費召妓
郭於05年再於旺角星際城市商場開舖,已調任重案組的被告先後兩次向其借款共4萬元,被告當時承諾如郭日後受黑社會滋擾,他會�魒倣隻ㄐC隨後由於警方掃蕩行動激烈,令郭損失慘烈,於是郭向被告提供兩萬元,要求被告預先「通報」。
由於郭認為被告可靠,於是多次請他到夜總會消遣及召妓,同時希望他加強掃蕩「星際」內其他色情光碟舖。惟其間廉署一直有調查兩人行蹤,終於05年6月拘捕兩人。
控方指,為打擊旺角區內的販賣色情光碟罪行,警方於05年展開「刺針行動」,並由被告當時隸屬的旺角重案第3隊負責掃蕩「星際」。而於05年4月至6月間,由重案第3隊負責掃蕩星際的27次行動中,全無在郭開設的店舖有任何檢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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