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屆香港杯外交知識競賽」已經進入第二階段,本報現刊登外交小知識與讀者分享。由中國外交史上不同的概念及事件,到與接待禮賓相關的知識,本報將為讀者一一介紹,一方面增進學生及市民對外交的認識,協助推行國情教育,另一方面亦配合競賽「感知外交,增長才識,認識國家、共創未來」的宗旨。
中國當代外交史名詞解讀
克什米爾公主號事件
該事件是台灣國民黨當局為破壞萬隆會議的召開而策劃的政治暗殺事件。由於萬隆會議是第一次不邀請西方大國參加的國際會議,而在邀請中國問題上,發起國又做出了逆美國和台灣當局意志的決定,所以國民黨當局對會議採取了敵視和破壞態度。台灣特務機關獲悉周恩來將率團出席亞非會議後,立即制定了幾套暗殺計劃,其中包括炸毀周恩來專機和在萬隆組織暗殺組等計劃。在國民黨保密局偵防組長谷正文主持下,國民黨駐香港特務用60萬港幣重金收買香港啟德機場清潔工周駒,在中國代表團包租的印度航空公司專機「克什米爾公主號」上放置定時炸彈,造成了中國代表團成員3人、中國記者5人及波蘭、越南、奧地利記者各1人,共11人遇難的震驚世界的政治暗殺事件。
周恩來因應緬甸總理吳努邀請,與代表團主要成員乘包租的另一架印航飛機於4月7日離開北京,經重慶、昆明前往仰光,與吳努、尼赫魯、納賽爾、范文同等提前協商亞非會議的有關事宜,才倖免於難。「克什米爾公主號」事件發生後,周恩來在昆明對代表團成員說:「文仗如武仗,不能無危險,我們是為促進世界和平、增加了解和友誼而參加亞非會議的,即使發生了意外也是值得的。」中國代表團不顧仍然存在的危險前往萬隆,為中國外交的拓展和亞非團結事業做出了卓越的貢獻。
禮賓知識答與問
問:作為外交代表一個等級的「公使」與大使館內的「公使」有何區別?
答:外交代表等級之一的「公使」,亦即特命全權公使,是一國元首向另一國元首派遣的外交代表,其所受禮遇次於大使,但所享有的外交特權和豁免權與大使相同。特命全權公使的「特命」二字,是仿傚特命全權大使的名稱而來的,他的任命須經駐在國的同意。
大使館內的「公使」,則是外交代表機關中,在禮賓次序上僅次於大使的一級外交官員,其任命同其他外交官一樣,毋須事先徵得駐在國的同意。
參考網頁:http://big5.fmprc.gov.cn/
gate/ big5/quiz.fmcoprc.gov.hk/chn/
資料來源:「第一屆香港杯外交知識競賽」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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