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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北京新聞中心記者軼瑋13日電】本港零團費和逼遊客購物問題成為連日焦點,而在北京旅遊局針對北京「一日遊」,已經率先於五一前定出合同,明文規定旅行社不得安排組織購物活動,如果強迫或變相強迫購物,將可能要按旅遊費用100%向旅遊者支付違約金。另外,國家旅遊局官員表示,將於本月25日針對旅遊市場「零負團」召開新聞會,有望出台一項長效措施來整治屢禁不止的「零負團」。
據了解,北京市旅遊局要求,合同文本明確容易引發糾紛的行程路線、午餐標準、購物安排和費用構成等內容,並特別規定,旅行社在「一日遊」中,不得組織購物活動或安排約定以外的自費項目。如果旅行社組織購物或擅自增加自費項目,將按旅遊費用的50%向旅遊者支付違約金;強迫或者變相強迫旅遊者購物,按旅遊費用的100%支付違約金。
此外,針對一些遊客簽合同後遲到或沒出現,事後又要求旅行社退費,合同規定在出發前一天的下午4時前,旅行社和遊客都可以解除合同,旅行社全額退還費用。如果遊客在此之後才解除合同,或集合時遲到中途也未加入,旅行社可在扣除20%的違約金後發還剩餘費用。而旅行社臨時取消活動,除全額發還旅遊費用外,還應按20%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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