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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 偉
政府在去年四月宣布兩鐵合併時,當時市民最關心的,相信就是兩鐵合併後承諾會調低車費,讓二百八十萬兩鐵乘客受惠,由於協同效應之下,新的鐵路公司能夠以較相宜的成本去營運,所以會將這些省回來的開支回饋市民。當時市民對於兩鐵合併皆持著較正面的態度,主要原因亦在於此。
現在「兩鐵合併」備忘錄已公佈了一年,但合併一事仍在立法會法案委員會上審議中,不但政府希望在一年內完成有關法例審議工作的美夢落空,而市民更加是有所損失。因為兩鐵公佈合併方案時,承諾至08年4月的兩年內不會增加票價,即是說如果一天未能完成立法工作,一天市民仍未能享受到減價的優惠,而優惠期只是到08年為止,限期過後,合併後的公司,便可立即據「可加可減機制」調整票價,市民便無從置喙了。有報道更說由於兩鐵合併拖延,乘客的優惠期相應愈短,估計每月損失五千萬元,乘客損失不可謂不大。
我們明白到立法會議員作為法案把關者,有責任將條例反覆推敲、審議,才可通過。而且由於領匯前車之鑑,令到議員們對於這些公營企業的私有化、合併等工作更加重視,恐怕會損害市民的權益,這些是可以理解的。不過我們看看這一年間議員討論的焦點,很多都是一些十分瑣碎的東西,例如用了幾個月的時間去與地鐵討論,在哪個站要加裝一些扶手設施、哪個站傷殘人士設施不足、哪個站的燈光不夠、甚至八達通卡出問題也拿到法案委員會討論,一討論就是三幾次會議,不是說這些議題都是不重要,但是不是所有與鐵路事宜有關的東西都要拿到鐵路合併的委員會討論呢?議員們要發表意見,向鐵路公司提意見的機會不是很多嗎?直接與鐵路公司開會不是更加方便,又何必用有限的會議時間盡放在這些枝節上,反而一些核心的課題又不多作討論。
其實議員們這樣做可能有另外的考慮,因為鐵路公司及政府同樣急切要完成合併工作,所以就利用這點,來迫使有關當局接受他們的意見,雖然他們的原意都是為市民爭取更多的權益,但結果往往與原意相違背,他們希望向鐵路公司爭取更多,反而令到審議時間不斷拖延,市民反而縮短了享受車費優惠的時間,最終得不償失,這又是否他們的原意呢?
兩鐵合併的討論應該集中在主要的爭論點,例如票價機制、將來的監管等等,不應將時間都放在一些細節之上,因為這些細節在將來可以慢慢商討,相信鐵路公司也不可以在合併之後就什麼也不管吧,不要忘記政府仍然是大股東,所以在將來,甚至是在新的鐵路公司開始營運後,再定期檢討也不遲,在這個階段不應將所有與鐵路有關的話題都放在委員會上討論。
議員們可能都察覺到市民開始等得不耐煩了,所以在未來三個月,共十八個會議的會期,將會以「開快車」進入最後的《兩鐵合併條例草案》逐條條文審議程序。我們當然希望能盡快完成審議的工作,不應再糾纏於細節,誤了大事。(文匯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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