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訊】金銀業貿易場昨宣布,已於4月1日正式引入會員速動資金要求,規定所有會員必須符合擁有不少於港幣150萬速動資金,速動資金範疇包括各類型貨幣之銀行存款、黃金、股票及銀行擔保書等,計算準則將因應其類別以設定比率計算,會員需要盡快提交有關的證明文件予會籍部審核。自通告發出後,有關措施得到了會員正面及積極的回應,該場計劃將定期進行審核工作,以保證會員的財務狀況符合要求水平。
速動資金需不少於150萬
監事長暨審查組組長蕭坤鑾表示,貿易場一直對會員資產及財務要求非常嚴格,鑑於近年來黃金價格大幅波動,黃金買賣投資活動越趨熾熱,由於黃金交易涉及現金結算,會員必須備有足夠流動現金以應付結算需要,因此審查組向理監事會建議引入會員必須符合擁有速動資金不少於150萬之要求,經理監事會議決通過後於本年4月開始實行。
投資熾熱金價近年波動大
貿易場指出,貿易場一直致力實行嚴謹的審查及管理制度,尤其就會員的資產要求(擁有不可少於500萬港元資產)、行業操守及風險管理等非常重視,理監事會旗下的審查組除了負責進行新會員的審查批核工作外,亦會定期進行會員諮詢工作,了解會員業務情況;另一方面亦會不時參考國際金融機構團體的管理措施,因應市場發展及需要,就現行的審查制度作出適當修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