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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4月17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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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善波批評法官脫離現實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04-17]

 【本報訊】(記者 徐海煒)香港近年來遇到司法覆核的案件逐年遞增,部分案件的判決更引發社會廣泛的爭議。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高級訪問學者邵善波批評,包括美國等先進司法管轄區,法院在作出判決時都會根據當地的價值觀,考慮判決可能帶來的影響,惟香港法官在思維和訓練仍未有作出改變,才會引起如內地孕婦問題等社會不良效應。

 邵善波在「在法律與政治之間」研討會上表示,法律可有不同的解釋,法官的價值取向會影響案件的判決,故法官在判案時,應考慮判決帶來的社會後果,有需要平衡社會和個人價值所引起的衝突。

應考慮判決的社會後果

 他又說,美國法律界承認「法庭已非常政治化」,而美國法院的判決亦會符合美國價值觀,如美國的州選舉設立開支上限,本有助增加選舉的公平性,但美國法院卻認為個人自由較公平選舉重要,故判決有關做法違憲,反映出美國人十分重視人權的價值觀。

 他強調,回歸後,香港的法律制度發生了根本的轉變,由不成文的法制轉為成文的法制,特區終審法院現時亦經常需要作出政治決定,故法官判決時已不可以單單根據法律或抽象的概念判案。但他批評,現時法官的思維和訓練仍未有作出改變,使判決中出現錯誤。

 他以法院近期判吃狗肉的新界人士入獄為例,指香港新界每年都有少數人會因吃狗肉而被罰款,但今年法官在判有關人士入獄1個月時指「狗是寵物,吃狗肉違反香港價值觀」,而他認為「不吃狗肉」只是「英國的價值觀」。

美國學者:法治不離道德 

 北京大學及北京外國語大學「中美法律與政策聯合研究中心主席Jeffrey Lehman指出,從法律哲學的角度,法治(Rule of Law),主要有立法和執法兩部分;在法律制訂方面,法律界已逐漸接受法律並非「自然法」,是由人們自己制訂的,故任何法治都不能排除道德的基礎,包括人們對民主、憲政等價值觀,而每個社會的道德觀念不同,道德影響的深淺亦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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