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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4月18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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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議會8招打擊黑店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04-18]

 百分百退款保障由現行的14天期限擴大到6個月

 店舖需豁免旅客要求退貨的產品要有包裝才可退款的規限

 店舖一年內不可在同址轉名重開

 要求接待旅行團的店舖提高透明度,未來需開放並接待街客,及讓執法者進入,以方便當局巡查

 加入商品說明條例在扣分機制內

 加強及加重扣分制,經調查確認被扣分的店舖,都會連同旅行社及導遊資料在議會的網頁公開

 重犯的不良店舖,扣分會倍增

 店舖3個月內若被旅客投訴10次,會即時被扣10分     ■資料來源:旅遊業議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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